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的情况。
(三)落实意识形态“六项责任制”情况。
(四)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情况。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的情况。
(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的情况。
二、督导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督导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督查采取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督查。本次督查不开工作汇报会。请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按照督查重点事项,主要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三个方面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书面汇报材料内容要实打实,不要做文章,并请在督查组到达时提供。
(二)实地督查。
1、个别访谈。在各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新闻宣传员、舆情监管员中进行访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查阅资料。查阅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计划方案、情况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等。请整理好资料在督查组到达后提供。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在本单位落实落细。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精心准备材料,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请各二级党组织指定宣传员作为联络员。相关材料请于6月17日12:00前以报送给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