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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修订版)

2020年06月16日 11:10  (阅读: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校各单位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党外知识分子自愿组成的具有统战性、知识性、联谊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谊、交流和活动搭建学校党委与党外知识分子沟通交流渠道,团结和引导广大党外知识分子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和发展新时期新阶段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为贵州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校党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云潭南路校区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教育。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二)建言献策。鼓励党外知识分子立足岗位、发挥自身优势建言献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题考察,就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重大政策性问题向学校党委和行政提出建议或意见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联谊交友。丰富活动形式,促进交往交流,增进成员间的相互了解,密切感情、增进友谊,共同建设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平台,使本会成为学校党委及有关部门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与纽带。

人才培养。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科研交流和学习培训、咨询服务活动;吸引、培养人才,向学校和各级统一战线举荐各类优秀人才。

(五)社会服务。利用学科或专业优势,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关心社会发展,关注民生,履行社会责任,展示我校党外知识分子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是指在学校工作或教学科研中有一定成就并在本单位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赞成本会章程,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或本会推荐,经本会理事会讨论,同意并批准入会的成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我校教职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

(二)拥护本会章程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提出书面申请;

)履行会员义务,参加本会的活动。

第九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书;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

(三)经所在单位或本会推荐;

(四)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帮助和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和国家建设发展做贡献;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定、决议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接受本会的指导和监督;

(四)密切联系各单位党外知识分子,了解情况,反映意见,举荐优秀人才。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报学校党委统战部备案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十四条  本会设会员大会、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及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校党委统战部审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表决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内部管理制度;

(八)解释本会章程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需要随时采取各种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会长会议由正、副会长和正、副秘书长组成,负责实施理事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会重大问题。

第二十三条 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党委统战部与相关部门协商后提出,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会员增加到一定比例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副会长和副秘书长,人选由学校党委统战部提出,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同意,校党委审查批准后方可任。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在校党委统战部。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学校统战工作经费;

(二)合法的捐赠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校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资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会的章程经理事会会议审议校党委统战部审核同意后生效。

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校党委统战部审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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